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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種平臺化思維的產物,“共享農莊”對于政府、農莊主、農民以及城市消費者而言,可謂“四贏”局面。
對于政府而言,“共享農莊”模式,通過使用權的交易,將農莊的閑置資源與城市需求之間進行最大化、最優化的重新匹配,將不確定的流動性轉化為穩定的連接,間接地縮減了城鄉差距問題。
對于農莊和農民而言,通過產品認養、托管代種、自行耕種、房屋租賃等多種私人定制形式,不僅可以降低經營風險、提升產品附加值,還能夠和以往低頻消費的用戶建立強連接。對于城市消費者而言,有一方良田,播撒夏秋之繁實,有一處宅院,納三五好友,賞四季之風月,幾乎是人生最大幸事。
隨著“共享農場”逐漸被大家所熟知,我們不妨腦洞大開一下,在農村農業方面還有哪些共享模式可以挖掘?
小編覺得“農機共享”可以進行嘗試。很多農民之前抱怨農機的價格太貴,如果通過開展農機租賃,一臺農機可以提供給一個村里的農戶使用,大家一起來共享這臺農機,也可以減輕創業者資金壓力和現金流。
另外,“倉儲共享”也不錯,因為建設一個倉儲成本太高、閑置率也特別大。通過共享模式,可以激活農村倉儲,提高倉儲利用率,幫助農民解決農產品存儲及農產品安全等問題。
“共享農莊”的開發模式?
1、整村綜合開發模式
由企業或農民合作社對整村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利用村莊空閑地等建設民宿和其他相應設施,民宿可以出租,民宿的全部或部分經營權、股權可轉讓;將整村農用地進行統一規模化生產經營,消費者可以租賃農用地經營權或認養農作物,企業或農民合作社為消費者提供系列服務。
2、村莊農房改造升級開發模式
由企業或農民合作社將村莊現有房屋進行改造升級,其房屋可以出租。將村莊部分農用地進行統一生產經營,消費者可以租賃農用地經營權或認養農作物,企業或農民合作社為消費者提供系列服務。
3、基地開發模式
企業或農民合作社利用農業基地內農業附屬設施用地等建設管理用房,或利用基地已有的建設用地建設民宿,民宿可以出租,民宿的全部或部分經營權、股權可以轉讓。消費者可以租賃農用地經營權或認養農作物,企業或農民合作社為消費者提供系列服務。
“共享農莊”有什么優勢?
“共享農莊”模式的優點在于農民最大程度的自愿、自主、自發參與,充分尊重了農村發展現狀與傳統民俗風情,在不影響正常農村生產生活的環境下,引導農民盤活資源、參與創業或發展第三產業,增加農民收入,增強市場與經營意識。
“共享農莊”提倡因地制宜,在統一規劃下小規模、創新性發展農莊經濟,避免了過度城鎮化過程中對農業生產環境的侵害,能讓無法規模城鎮化或不滿開發商開發的區域也享受人居升級,又逐步實現農民增收與科技導入、城鄉交流融合。
“共享農莊”第三個優勢是,農莊使用權共享,收益在合作各方共享,資產增值收益大部分歸屬農民,平臺獲得信息中介服務費用,日常經營與承包經營權流轉中稅費歸屬政府。
不論是國外發達農業的“共享情懷”,還是國內休閑農業的“共享經濟”,都是將涉農經濟進行整合,從而實現多樣化的需求,共享情懷和共享經營的有機融合著實令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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